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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仙水”有多“刑”?现在告诉你!

清远禁毒 2024-01-13

案例 1

90后自制三瓶“神仙水”获刑七年

将暗网当作“学习平台”,网购制毒原料和工具,90后小伙郭某自学制作新型毒品“神仙水”,甚至打起了往酒吧销售的主意。2022年6月,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检察院通报这起案件,被告人郭某以制造毒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2021年8月,大学计算机专业毕业的郭某开始沉迷浏览暗网。在暗网上,他看到了一篇介绍制造“神仙水”的付费帖子。郭某知道“神仙水”含有国家管制的精神类药品,能让人陷入昏迷,可以作为“迷奸药”使用。鬼迷心窍的他在付费后下载了该教程,并在网络平台上购买了一些原材料,按配方比例开始调配所谓的“神仙水”。但是,欣喜若狂的他还未来得及试验自制“神仙水”的威力,就东窗事发了。
经鉴定,从郭某家中搜出的三瓶“神仙水”共计661.3克,均检测出γ-羟基丁酸(GHB)成分。海曙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法院以制造毒品罪对郭某作出了上述判决。

案例 2

海关查获可疑精油药片内含γ-羟基丁酸
据广州海关消息,近日,该关在进境邮递渠道连续查获4件含有国家规定管制第一类精神药品γ-羟基丁酸(GHB)的邮件,总毛重177克。目前,已作进一步处理。

广州邮局海关关员查获含有γ-羟基丁酸的精油和药片。(来源:广州邮局海关)

近日,广州海关所属广州邮局海关在对1件申报为“精油”的进境邮件进行查验时,发现该邮件内有精油1瓶、药片若干,从外观来看与普通精油、药片并无不同,精油包装上甚至清晰地标注了生产日期、品牌等商品常见信息。但邮件包装简陋,物品品类简单且数量极少,这引起现场关员高度怀疑。随后,现场关员又在3件申报为“精油”的邮件中截获相同类型物品,共计截获精油5瓶、药片6片,总毛重177克。后经专业机构检测鉴定,确定上述精油、药片中均含有γ-羟基丁酸成分。
广州邮局海关关员查获含有γ-羟基丁酸的精油和药片。(来源:广州邮局海关)
海关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来源:中国禁毒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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